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校內演唱會遭驅 港浸大生籲明定公地規則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與快樂地社團28日提出勿輕易弭平事件,並商討校園空間使用規則。 圖╱快樂地社團提供
【記者王育柔綜合報導】香港浸會大學(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快樂地__」社團4月23日校內書店外舉行小型音樂會,遭數名保安員以學校不允許使用場地原因驅趕。「快樂地__」社團已和浸大學生會反應,希望制定明確的公共空間使用規則、並加強監督校方與外派公司的關係。

 「為甚麼公共空間不能開放使用呢?我們只是幾個同學想在這裡唱唱歌而已,而且我們也沒有用擴音器。」社團成員、浸大宗教哲學系三千(化名)表示,校園內公共空間平時只要未經申請、多一點人停留,就得離開。社團成員、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學生周華欣說:「我們當時要求保安員引用校方之規條,但保安員卻無法提出任何規條以支持其論點。」

 浸大學生會的聲明公開信指出,學校負責管理外派公司的物業會表示只要同學在公共場所表演的音樂「動聽而好聽」、不吵雜,即使沒有申請使用場地亦會寬鬆處理。「針對此次事件,校方會懲處外派公司相關人員。」但保安公司卻表示,物業處曾明確指示沒有申請租借而使用公共空間的同學一律要被驅趕。對於不一的說詞,浸大學生會4月28日已向學校提出訴求,希望不要以懲處保安人員的方式作為平息事件的手段,並能盡快與學生商討校園空間使用規則,校方則答應不懲處,並回應未來會彈性處理校園空間使用狀況。

 浸大學生會幹事會成員、宗教及哲學系學生楊廣澤表示,學校與外派公司的溝通不良及校方對於公共空間的使用沒有明文指引,是造成此次驅趕事件的原因。楊廣澤指出,校方在法理上是最清楚亦最有權查問外派公司管理方法的組織,但卻未盡監管之責,讓外派公司成為他們推卸責任的工具。此外,現在校方拒絕同學以個人身份向校方借用任何室內、室外場地作活動之用,反映校方在管理上對同學的不信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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