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延畢收雜費 標準難服眾專題二】漲雜費 校方:使用者付費

 如圖所示,25至29歲失業率較平均失業率高,反映社會新鮮人失業問題嚴重。西元2009年金融海嘯後,更讓此族群的失業率攀升至8.77% 的高峰。後雖下降,但仍維持在7% 左右,顯示整體就業環境仍使學生有「畢業即失業」的疑慮。在這樣的條件下,延畢率逐年攀升。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刊出的〈勿讓畢業的喜悅成為失業的恐懼〉一文提及,失業率不斷上升,會造成應屆畢業生心理的恐慌,甚至刻意延畢。
 近7年來,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比同在亞洲的日、韓都來得高。學生透過往年數據評估畢業時可能的就業情況,擔憂未來就業市場可能持續惡化,因此會選擇延畢,以等待更理想的就業市場。


 【記者林玲敏、蘇怡曲、許映嘉、林欣儀專題報導】教育部於101年11月29日函示,為有效降低學生延畢情形,請各校檢討現行機制並研議合理之延畢生收費標準,避免學生延畢而導致資源配置不公。台師大決議自103學年度起,延畢生修習九學分以下除收取學分費,將依比例收取雜費。台師大公共事務中心專員胡世澤表示,校方曾行文教育部請示是否需召開公聽會,教育部則回覆不需要。他進一步指出,此次調整不涉及「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該法僅規範大學四年的修業期間,延畢不在此限,僅需於校務會議提案討論、通過即可實施。

 清大同樣有意於104學年度以等比例原則加收雜費,十學分(含)以上收全額,以下則是每一學分除學分費外,再加收1/10的雜費。以一位人文社會學院本地生為例,若延畢修習五學分,原本只需繳交新台幣1萬500元的學分費,但未來將需加上雜費的5/10(6850元x5/10=3425元),等於總共需繳交新台幣1萬3925元的學雜費。清大教務處綜合教務組組員洪惠瑜表示,政策公布至今已辦數場公聽會,未有學生透過申訴管道向學校提出異議。

 為了因應學生延畢可能佔用學校資源,台大和政大皆已加收延畢生雜費。台大教務處註冊組主任洪泰雄表示,沒有辦法明確統計出雜費主要是針對哪些資源收費,但學校資源都讓學生共同享用,「延畢生既然還是學校的一分子,付雜費不算不合理。」胡世澤也表示,例如圖書館及游泳池等資源,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收費,相較台大不論延畢修習學分數皆收取全額雜費的方式,「對學生已仁至義盡。」

 政大學雜費負責人、教務長室行政專員劉千鳳也表示,學校許多資源都需要成本來維護。她說:「使用網路、在圖書館借書、用學校的信箱、申請獎學金、交換,哪一個不用錢?」劉千鳳也提到,有些人可能不會使用這些資源,但是資源一律提供,「你自己不要用的。」也因為資源不會因有延畢生增加,所以才會加收雜費。

 不同於其他大學,成大九學分以下並沒有收雜費。成大註冊組組長李妙花說:「沒有特別算出延畢生用到多少資源,所以目前並沒有考量到要加收。」但她也提到,沒有加收雜費不等於沒有這方面的困擾,成大也在討論之後是否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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