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社論】未重視程序正義 學生自治待加強

 各大專院校學生自治選舉季到來,逢甲大學學生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於上月23日舉行,選舉結束後卻爆出當選人曾有大過記錄、不符候選資格的爭議。校方曾告知選委會此事,但選委會執意宣布此候選人當選。如此罔顧程序正義的做法不僅令人無法苟同,更顯示大學自治尚未健全。

 歷年來學生自治選舉爭議不斷。民國96年,政治大學一位候選人違反「不得兼任選務人員及選委」之規定,於投票當日遭撤銷候選資格,選舉因此延期;102年,清華大學選委會未依規定公布選舉公報,引起候選人不滿、連署重選。多起爭議顯示學生自治仍不成熟,連基本應遵守的程序正義都無法顧及,即使政績豐碩,也令人難以信服。

 然而,學生自治之所以不成熟,與學生投入程度關聯極大,自治選舉爭議茲事體大,但未受到應有關注,甚至淪為少數人操弄的戰場。反觀前陣子,「程序正義」因服貿議題被熱烈討論,學生一窩蜂關注社會議題的同時,或許也該回頭看看最接近自身權益的校園議題,以促進學生自治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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