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團隊需在48小時內完成劇本、拍攝與剪輯工作,製作一部電影。圖/賴冠傑提供 |
「台北48小時影片拍攝計劃」報名參賽的團隊需在48小時內完成劇本、拍攝與剪輯,製作一部完整電影。團隊先隨機抽出影片類型,包含恐怖、奇幻與假日電影等12種項目,並融合主辦單位指定的元素,在時間內完成影片。此次指定元素是郵差、腳踏車和台詞「我不要塑膠袋」。
因時間有限,團隊如何在短時間克服阻礙是製作關鍵。《迷失莉莉》製作團隊隊長、明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所學生賴冠傑表示,得知指定角色是郵差時,卻發現附近的服裝出租店沒有郵差裝。只好趕緊坐車,跑到其他地方買服裝。導演、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所學生路之遠說:「因受限於時間與拍攝空間,有一些角度與鏡頭無法達到原先預期,需要妥協。」明志科大視覺傳達設計系學生羅紹綸則表示,拍攝期間需不斷在台北地區奔波,他說:「兩天團隊的交通里程數已超過300公里。」
《掙脫》作品女主角、台北市立大學舞蹈系學生吳欣瑀說:「競賽過程中,最困難的是如何將指定元素放進劇本。」團隊抽到假日電影,所以結合舞蹈,融入休閒娛樂的概念。而且為了安排指定台詞,特別設計送便當場景,藉由女主角之口,說出我不要塑膠袋。
活動策展人聶雲說:「時間緊迫,有些參賽團隊排隊交件時仍在剪輯影片。」評審、台灣專業攝影師黃天仁則表示,此次在48小時內製作的作品,不論在構圖或光線上皆令人驚艷。
「台北48小時影片拍攝計劃」10月11日舉辦開幕式,參賽團隊需在10月13日晚間前繳交影片。得獎作品《Express girl》,講述一位超人女孩的故事,將代表台灣赴美國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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