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政府LAG 電競不來勁專題三】韓配套措施佳 選手盼跟進

 【記者曾啟翔、徐子惟、蘇哲慶、沈瑩、李芸旻專題報導】南韓在2009年就將電競列入正式國家體育項目,而台灣直至2013年才把電競列入特定承認運動項目,無法獲得其他運動項目的福利。相較於台灣,南韓在福利方面有較完整的配套措施,當局除了給予國內電競聯盟龐大資金;同時還讓電競選手免服兵役或服電競替代役,讓訓練不中斷;學生選手更可利用電競成績申請大學。

 徐培森表示,南韓電競在幾年前就已經發展到很完整的階段,當時很羨慕南韓的選手有表現的舞台。雖然曾有立委參照南韓福利政策做了一份公開聲明希望能制定完整的升學政策,當時教育部長蔣偉寧承諾三個月內給出答覆,但至今仍沒有下文。

 電子遊戲相關領域專家、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系教授林日璇說:「韓國很早就將電子競技以電子運動為宗旨,去跑商業模式。」她補充,資助的廠商可以培養電競選手作為抵稅方式,提高企業的投資意願並培育電競人才。此外,南韓也設立「電子競技振興法」保障產業發展,電子競技組織等相關廠商可依法募集資金,強化競爭力,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建設相關設施。

 至於電競選手在結束選手生涯後,能轉型從事何種工作,是社會大眾對電競選手普遍有的疑慮,對此,台北暗殺星前隊長陳彙中說:「不繼續當選手的話,還可以朝向幕前發展,包括賽評、主播、實況主播;亦可向幕後發展,賽事企劃、分析師、教練、領隊等等。」許多電競公司也會輔導退役選手直接轉入公司任職。

 現階段電競公司替選手的現在和未來,都做了良好規畫,但政府政策的不足,導致電競選手的整體發展受到阻礙。台灣電競若要繼續往前走,政府就不能再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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