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 星期四

元智宿舍新規定 學生不滿未依正常程序設立


 【記者林世庭綜合報導】元智大學於2月26日舉辦座談會,針對校方2月23日臨時發布的「加強宿舍安寧暨維護住宿生權益公告」進行討論,雖然大部份學生對討論結果滿意,但此項公告並沒有依照正常程序設立,引起住宿生的不滿。
 
 元智宿舍為一學年制,但校方臨時發布新規定,內容包括凌晨12時對進出宿舍、網路、大燈和熱水的限制及宿舍生活區店家營業時間至凌晨12時等。雖然在座談會中,校方與學生討論後讓步,不限制網路及熱水的使用,但仍須刷卡進出,其他的規定持續與學生協調。學生阿文(化名)說:「新規定的部分內容我可以接受,但程序上非常不正確。」
 
 元智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系學生曾維堂說:「公布這項新規定等於間接否決年滿20歲的同學有獨立行為之能力,認為他無法判斷自己的行為狀況才需要宿舍規範介入管束。」他認為學校否決了學生身為成年人所擁有的自主權。

 元智副學務長艾昌明說,因為校內的中國學生投訴學校宿舍太吵,影響部分學生權益,學校才會出面發佈這些規定。對於學生的反應,艾昌明說:「校方只是希望宿舍管理回正軌。」他希望能導正宿舍自治幹部、組織的運作,將宿舍導回學生自治。

 學校與學生是屬於特別權力關係,台北高等法院法官助理林彥誠說:「這種上對下的關係,使住宿租賃問題不單純涉及租賃規約問題,亦涉及公權力的介入。」校方有權利更改公告,但須經過正常程序,並且符合比例原則。

 林彥誠也強調,在學校對校方的特殊權力關係下,學生可依照救濟程序經由校內申訴、向教育部訴願、行政訴訟,層層向上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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