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

【交流有限 導生制淪形式一】輔導角色失效 僅以一餐繫情誼

導師除了輔導學生、指引未來方向,也常和學生一起出遊同樂,畢業後更可以做一輩子的朋友。 圖/林洋辰提供

 【副刊記者/李丞凱 卜舒綺 邱柏勳】大學導師在課堂上以教授身份傳授知識,課後則扮演朋友的角色關心學生。然部分學生認為,導師與學生間的連結並不強,導師也未必能解決學生所有問題。若導生制只有一學期一次的導生聚,對學生並無實質幫助。

 根據《教師法》第17條規定,教師除實施教學活動,尚有「擔任導師」、「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的義務。為落實其目標,多數大專院校皆訂定「導師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導師職責包含協助學生解決課業、生活及生涯規畫方面的問題。

 「有些老師可以當作一輩子的朋友。」暨南國際大學觀光休閒與餐旅管理系學生林洋辰認為,導師與學生的關係可說是「亦師亦友」。他說:「導師其實蠻支持我們系上的活動。我們有辦過烤肉趴,也在虎嘯山莊辦過烤乳豬趴。」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系學生葛庭如也認為,大學導師的角色是課業以外的諮詢對象。她表示,自己曾主動與老師討論出國交換與暑期規畫的問題,「如果大學沒有一個導師引導方向,學生對未來的規畫會很迷惘。」

 為協助導師進行輔導工作,校方通常會編列一筆經費給導師運用。以政治大學為例,校方規定每個周一上午10時至12時為導師時間,學生得利用此時段與導師晤談,校方也會給予導師津貼,輔導一位學生每學年平均補助約新台幣900元。另外導師也會有一筆導師制活動費可以申請用來辦理活動,增進導生情誼。

 雖然導生制度規畫立意良善,校方也提供必要資源,但部分科系執行成效不如預期,導師與學生間的連結不強,讓這項資源未能發揮效果。根據政大身心健康中心民國102年的統計指出,有56.36%的導師將導師制活動費用來舉辦聚餐活動。但不少學生認為,導生制度只剩下導生聚,並沒有實質幫助。

 「感覺就像是硬要吃個飯。」台大社會系學生鄭治明指出,導生制度的實行有過於形式化的現象,老師很難藉一頓飯就了解每個學生的問題。他表示,有導師跟大家還不熟就找大家吃飯,老師也不是很會帶氣氛,「結果一頓飯下來,他尷尬,我們也尷尬。」

 政大韓國語文系學生陳怡蓁表示,在大學四年都不清楚學校規劃導師時間的目的,「只知道校方規定那個時段不能排課,系上活動偶爾會辦在那些時間。」她認為,既然學校有支出,導師就應該多多鼓勵學生加以利用。

 政大韓文系助理教授陳慶智指出,學校重視研究多於教學,使導師未必都有足夠心力放在學生身上。他表示,老師的工作若能回歸教學,在課堂上多跟學生互動,學生會比較願意主動跟老師訴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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