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 星期五

【搶課出奇招 制度惹的禍專題二】時與願違 開課不夠搶也沒用

 【副刊記者林玲敏、蘇怡曲、林欣儀、許映嘉專題報導】其實各校的課程制度都遵循教育部發布的「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大學專任教師之基本授課時數,由各大學定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員吳志偉回應,基於大學自主的原則,「大學法」並不會詳細規定,畢竟每間大學都有差異,一旦設限,恐怕有礙大學的多元發展。

 針對輔大學生的問題,該校教務處課務組組長曾煥藝指出,「大一體育」為基礎課程,除專門項目外,另包含游泳和體適能教學,其餘名稱的體育課則未包含此類必修項目,因此無法讓學生任選四門體育課修習。

 曾煥藝表示,校方已著手改良選課辦法,未來將讓學生重複二至三次的選填通識、亂數分發,沒選到課的學生有更多的選擇機會,並以網路完全替代人工加簽,希望解決排隊加簽的問題,預計於103學年度正式實施。

 不過,選不到課的原因很多,例如教師開課僅需滿足各校規定的每周基本授課時數。以政治大學為例,若是教師擔任研究計畫的主持人即可以申請核減,兼任行政人員,每周最多更可核減授課時數六小時。

 「我們都是繳了學費來上課的,只要有想修的課,都會想去修。」政大廣播電視系學生龔淑兒表示,學院時常等到選課前才確定開什麼課、老師是誰,導致有時選好課,最後在系統卻顯示不開了。課程被取消後,學院也沒多開其他課,使她得去選修不是開給自己年級的課。

 龔淑兒認為,因為教授授課時數有限,檔期時常不定,每個學期開的選修課很少一致,當學生想修新開的課或很久才出現的課程,就常發生搶課情況。

 政大傳播學院數位內容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陳聖智則認為,停課的原因不只因為時間不足,也應避免相關課程內容重疊太多,若修課人數不多,隔年再開影響也不大。「只要課程委員會告知哪些課要開,我就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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