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情感糾紛染暴力 心理諮詢需求增一】情郎變拍  親密暴力成隱憂




 【副刊記者/邱學慈 吳依宣 蔡昀知報導】近日恐怖情人事件層出不窮,大學生應培養危機意識,錯誤交往方式傷人又害己,因此了解自救與他助的方法顯得格外重要。本月初,行政院更通過《學生輔導法》草案,期盼補足大學心理諮商師的人數,以專業幫助學生處理感情問題。

 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發現,1624歲的年輕女性最易遭受親密暴力,且逾六成發生於「男女朋友階段」,受暴型態包括肢體、言語、精神和性暴力。此數據顯示我國缺乏法律保障親密關係中的情侶,儘管已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約束婚姻與同居關係中的暴力,對於交往中或追求階段中的男女,目前仍無預防性的保護方法。

 「大約是交往一、兩個月的時候吧。」長榮大學學生欣蒂(化名)回憶初次在前男友家中遭受暴力對待,餘悸猶存,「他生氣地把我推倒,好不容易站起來,他卻用力地往我肚子上狠狠一踢。」還未回過神來,對方又將她的頭撞向牆壁,扯下的頭髮散落滿地,她大聲求救卻沒人聽見。

 「有一次,他用力打我巴掌後,我還暈過去幾秒。」欣蒂坦言,男友心情不好時,動輒拳腳相向,讓她苦不堪言。然而,暴力過後,對方總會盡力道歉討好,甚至流淚、下跪和懺悔,承諾以後不會再犯,令她心軟原諒,「這樣的情形持續了將近一年半。」

 PanSci專欄作家海苔熊(本名程威銓)分析,大學生可從戀愛中獲得歸屬感、意義感和控制感,恐怖情人就是在分手後想要找回控制感,才會有如此不理性的舉措。「就像你發現家裡電視機壞掉,第一個反應一定是踢它兩腳,但這樣只會造成腳很痛、電視機壞得更糟。」

 玄奘大學大眾傳播學院學生李羚曾被前男友推到牆角、言語羞辱,儘管未有肢體衝突,如此精神暴力仍在她的心坎留下烙印。「雖然早就看出他是恐怖情人,但我卻無視,也沒想過要求助。」直到前男友打破她在校外租屋處的玻璃窗,她才嚇得打給媽媽哭訴,「他居然在電話中對媽媽大小聲,媽媽叫我趕快分手,但我只是一直哭。」

 針對此案例,海苔熊以「最小興趣原則」解釋,一段感情中兩人付出不一,便會造成彼此權力失衡,愈是委屈求全的一方,權力就會愈小。「或許是相信自己的犧牲可以換來對方的調整,但感情畢竟不是買賣,無法等價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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