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年棒球經典賽為例,由於中華隊創下史上最佳成績卻無獎金可領,日前體育署已決定修改「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將世界棒球經典賽和奧運等國際賽事納入獎勵對象。不過,提高獎金獨厚奪牌機率高的運動,體育資源將集中在奪牌熱門運動,而較不易奪牌的運動項目則永遠沾不上邊。
今年全國運動會女子團體銳劍及軍刀等項目因參賽人數不足而取消,選手因此失去競爭舞台。「足球一哥」陳柏良兩年前離開台電足球隊,轉往中國足球隊發展;取得冬奧門票的滑冰選手宋青陽甚至自費至中國進行自主訓練。台灣體育人才濟濟,選手卻因運動環境不佳,紛紛出走。
得牌選手風光回台,政府官員致電道賀、晚宴接待、頒發激勵獎金。政府該做的並不是這一套「沾光」方程式,而是拋開奪牌迷思,平均抑注經費於各種運動項目。此外,政府也應積極培養各類運動基層選手,提供他們良好的訓練環境,才能厚植台灣運動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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