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記者唐心屏、鐘敏瑜、蘇黃詩聞報導】在比賽場上發光發熱的運動員,除了背後長時間的體能考驗和技巧訓練,更難克服的是面對比賽的壓力。運動員若不能在重大比賽中以平穩的心態應戰,受情緒和壓力影響,往往無法發揮既有的水準,錯失獎牌。
就讀國立體育大學的射擊好手陳志恆,以118分打破全國定向飛靶紀錄,成為目前全國記錄保持人。不過,陳志恆卻在「100年全國運動會」中因過度緊張,最終僅拿到80多分,錯失獎牌。他表示:「因為擔心自己的成績輸給其他選手,給自己太大壓力而影響表現。」
台灣運動心理學會副秘書長張育愷解釋,運動訓練體系中以體能、技術、心理、戰術等四個因素最為關鍵,這些因素可進一步歸納為生理、訓練,以及心理層面。他說:「心理層面同時影響心理與戰術二個因素,運動員心理能力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張育愷也表示,美國奧運委員會在西元1980年已設立「運動心理諮詢委員會」,美國職業運動聯盟也都曾尋求運動員心理方面的協助,以達到更好的出場表現。他補充,許多國內外期刊對於運動員心理的探討,皆顯示心理因素已是不容忽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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