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佛大畢業生亞歷山卓.萊內斯為攜槍入校上訴。 圖/亞歷山卓.萊內斯提供 |
三年前,萊內斯還是北佛大學生,同時也是一位年輕母親,每天要帶著小孩通勤。她說:「有槍在身旁,對我和小孩是很大的保障。」然而校方禁止攜槍入校,學生手冊上更指出,違反禁槍令者可能會被停學,甚至可能因觸犯州法律而遭送法辦。
萊內斯同時也是佛州擁槍協會(Florida Carry)會員,受過專業的安全訓練並持有可夾藏式槍枝執照多年。她與該協會一同向北佛大爭訟三年,雖然在初審法院敗訴,但最後於10日在高等法院勝訴。同時法院也重申,認可的是學生將槍枝放在車上的行為,而非攜帶槍枝到課堂上或參與校內活動。
南佛羅里達州大學學生辛蒂.戴米斯(Cindy Dameus)認為,判決結果不會有什麼影響,而且槍械對許多人來說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她能理解有些人堅持攜槍的行為,但學校應做好保安措施,免得有小偷把校園停車場當作「軍火庫」挖寶。
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統計,2012年發生的謀殺案中,使用槍械的案例佔70%。但萊內斯表示,槍械犯罪不是靠禁令就能解決,禁槍只會讓一般民眾缺乏自保能力。
「全美州議會聯合會(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今年七月的報導指出,全美50州共有22州禁止大學校園內攜帶可夾藏式槍械,但受到近來的立法和判決影響,已有六州在某些方面允許大學校內可攜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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