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

智慧局擬修法 封鎖境外侵權網站


 【記者范嘉軒、龔千容綜合報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1日表示,為保護智慧財產權,未來擬修法要求ISP業者(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封鎖境外侵權網站,引起網路上發起串連反對此舉。智慧局雖於24日發出公告,表示為顧及民眾接觸資訊的自由,會嚴謹規劃此案,許多學生和教授仍認為此舉不當,呼籲智慧局終止政策的擬定。


 智慧局認定侵權網站為擁有「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或「網站內容一望即知均係侵害著作權」的性質。此公告發布後,許多學生及教授認為侵權網站界線的判定過於含糊。長庚大學醫學系學生林毅表示,不明確的說明毫無意義,舉例來說,「一望即知」的解釋過於主觀,每個人對於侵權的標準都不同,倘若官員換人做,規則就又不同了。

 「怕政府掛羊頭賣狗肉,藉反侵權之名行控制資訊之實。」台北大學法律系學生林薏文認為,如果政府可以決定封鎖網站的標準,可能藉此箝制使用者在網路上的自由。林毅提到,他並不反對智慧局保護智慧財產權,只是擔心智慧局控制網路自由權。

 政治大學智慧財產所學生吳展宇提到,封鎖侵權網站應是司法機關的職責,並非行政機關,而智慧局屬行政機關,若政府對網路上的某些言論感到不順眼,可能會透過智慧局封鎖,進而控制人民獲取資訊的內容,有行政權越職之疑慮。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林孟琪表示,智慧局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控制使用者不得接觸網站,傷害人民獲取資訊的自由權,違反法律的比例原則。文化大學法律系學生李昀岳則認為智慧局應直接管制源頭,禁止盜版業者,而不是透過網路業者封鎖網站,侵犯使用者接收資訊的自由。

 智慧局認為網路方便眾人輕易取得他人著作,侵權行為不斷擴大,因此研擬防侵權對策,但台灣科技大學專利所教授鄭中人表示,使用者是否侵權,須依使用情形判定。在家播放或閱讀資料並未觸法,智慧局不應預設立場,認為每個使用者都會公開播放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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