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落實大學導師制 選擇取代分配

 因認定方式流於形式,台灣師範大學自本學期起廢止操行成績,成為全台大專院校廢止操行成績首例。各大學學生操行成績主要由導師認定,但在路上相遇,導師可能連導生名字都叫不出來,除了成績,連師生關係也淪為形式。

 比起高、國中階段,大學生正邁入成年,生活與感情狀況漸趨複雜,必須開始學習對人生負責,也對畢業後的未來越來越徬徨。在此時期,大學生更需要導師從旁協助,度過進入成年後的重重挑戰。

 不過,對許多學生來說,導師制的意義可能只剩下與導師每學期例行「吃飯」;甚至申請獎學金、研究所,導師也從不過問,學生擬過推薦函後,可能一眼都沒看過就直接簽字蓋章。

 導師制度原以輔導學生適性發展為目標,但大學內每位老師所專精科目與所能提供的協助並不同,若強迫學生與不合適的導師配對,不但無法達到原本目的,反而師生間對彼此無感,使關係更加疏離。

 比起目前的分配制,學生應對導師有選擇與更換權。學生選擇適合的導師,增加與老師互動意願;若在過程中發現導師不適合,也應該擁有及時喊「卡」的權利,重新選擇對的人。

 學生對導師有感覺,一旦學生需要諮詢協助時,才能將導師視為信任他者,繼而轉化為真正有幫助的輔導資源。畢竟,如果學生都不來導生宴,導師要和誰談什麼生涯規畫呢?

 另外,導生活動多元化,也可增進學生參與意願,拉近師生感情,才不會失去設立導師制的原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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