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麗絲汀‧爾文(左)與未婚妻瑪麗.尼可(右)申請在羅耀拉大學校內舉辦同性民事結合,提供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相同權利的伴侶關係遭拒,因此提出請願盼校方廢除歧視意味規定。 圖╱克麗絲汀.爾文提供 |
【記者陳璵皙綜合報導】美國芝加哥羅耀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 Chicago)視覺傳播系學生克麗絲汀‧爾文(Christine Irvine)是一位女同性戀者,9月與未婚妻申請在羅大校內知名婚禮場地進行同性民事結合卻被學校拒絕。因此她發起請願,要求羅大廢除校內禁止舉行同性婚禮的法規。
民事結合指由民法保護等同或類似婚姻的兩人結合關係,主要為同性伴侶提供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爾文表示,預約場地時,羅大以校內場所僅受理政府認可的典禮為由拒絕她的申請。她認為這並不合理,因為同性的民事結合在伊利諾州已合法化。
羅大校園內有兩個知名的婚宴場所,分別為瑪丹娜‧德拉步道禮拜堂(Madonna Della Strada Chapel)和庫內奧花園大樓(Cuneo Mansion and Gardens)。爾文在請願書中寫道,校內任何活動空間都不允許舉行同性婚禮,極具歧視意味。該請願目前已經有超過2500人聯署,她說:「學校認為異性關係最有價值、最廣為接受,否定同性情侶慶祝和承諾的權利。這些法規傷害了同性戀者的權益。」
「因為我們是同性戀,所以不能在校內慶祝人生最重要的時刻。」爾文希望學校能藉同性婚姻合法案做出正確決定,實現羅大接受所有學生,不論種族、性向、社會階級等的耶穌會價值。羅大藝術工作室系學生布雷登‧懷特(Brendan White)說:「我也是同性戀者,非常希望看到她們的婚禮能在羅大校園內舉行。」
美國伊利諾州政府於5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正式成為美國第16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州。但法案中的宗教保護條款,允許羅大可以拒絕同性夫妻在校內的禮拜堂結婚,但其他校內場所則不適用該法規。
台灣目前同性婚姻合法化也飽受爭議。東海大學基督教會牧師李貽峻表示,校內路思義教堂為東海的財產,不作為公開外借的場地。租借上有很嚴謹的規範,例如必須是基督徒、完成受認可的婚前輔導課程等,才可申請在校內教堂結婚。李貽峻說:「我無從想像所謂『符合東海嚴格限制的同性夫妻』是什麼情況,但我認為『人』不應變成議題標籤在討論,『教會』也不該變成立場選擇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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