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學權小組盼立即廢違憲校規


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於7日在教育部門口舉行記者會,教育部長蔣偉寧隨後也跟著教育部官員來到現場,回應抗議學生的訴求,但最終仍給不出具體承諾。    圖/洪至謙攝
 【記者林佩雯台北報導】「放縱校規違憲,學生人權不見!」、「部長請用心,學權要關心!」由學生組成的「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及「烏鴉邦中學校園民主促進會」7日在教育部前舉行「請部長關心違憲校規」記者會,呼籲教育部立即要求學校廢止違憲校規。

 11月29日,數百位大學生參與反媒體壟斷抗議遊行,隔日教育部發文要求各校「關心」抗議學生。學權小組認為,教育部此舉會引發學生聯想白色恐怖,造成恐慌。且多數大學校規仍限制學生集會遊行自由,學權小組因此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應關心侵犯學生權利的校規。

 根據學權小組民國100年進行的「全國大學學生權利評鑑調查」結果,全國149間大專院校中,有83間學校限制學生集會遊行自由。學權小組舉例,高雄大學規定「未經核准擅自在校內舉辦活動,致生損害於校園安全與安寧者。」處以大過處分,明文限制學生權利。

 高大目前仍有該項校規,高大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組長趙台雄表示該校規合理,因曾有學生於活動中玩火,影響校園建築安全;也有民眾反映學生活動音量過大,為了校園安全及周遭鄰居安寧,所以學校必須加以管制。

 高大法律系學生郭韋呈認為,「致生損害於校園安全與安寧」定義不明確,使受規範者無法預見何種行為是否足以影響校園安全與安寧,為學校創造了恣意解釋的空間,學生的集會自由受到嚴重限制。

  學權小組也指出,長庚大學規定「非法遊行集會,鼓動風潮者。」處以退學處分,已侵犯學生受憲法保障的集會遊行自由。

  面對學生質疑,長庚大學秘書室主任秘書陳逸和表示,已沒有限制學生權利,校規均以不違反集會遊行法為前提,但為避免條款用語受到誤解,將列入檢討。

 「當然要廢除。」長庚醫學系學生張復舜認為,教育部應要求各校廢除限制集會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校規,並公佈違憲校規範例。

 教育部長蔣偉寧3日於立法院承諾若學生到教育部表達訴求時,會親自和學生對話,並於4日出面接下陳情書,他強調,教育部已發函給大專院校,要求再次檢視校規的合理性,並希望在校園內與學生形成共識。蔣偉寧表示,未來會與學生團體建立「部長有約」的溝通平台,回應學生的各項訴求,也會邀專家學者及學生團體,讓相關規範更明確清楚。

    學權小組成員江昱欣表示,2年來他們持續向教育部陳情,但違憲校規仍未改善。且蔣偉寧至今不願公開承諾要求各級學校立即廢除違憲校規,他對此感到相當失望。

    記者會結束後,學生團體轉往監察院陳情,希望監察院對教育部放任學校侵犯學生權利的狀況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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