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東吳擬收場地費 社團經費難負荷

 【記者劉怡廷台北報導】東吳大學總務處為改善學生濫借場地狀況,於7日、10日分別在城中和雙溪兩校區召開公聽會,擬針對學生借用校內場地收取費用。但學生反應,此方案實施後,將對社團活動造成經濟困難。

 在新制度下,學生最常借用的一般教室須繳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平日晚間、假日每4小時加收新台幣500元的工友加班費。另外,天氣較熱的5月至11月,依教室大小每4小時收新台幣200或300元的空調水電費。東吳總務長王淑芳表示,收費後能改善學生濫借場地狀況,保證金制度也能使學生重視設備維護。

 東吳吉他社社課每周有三次需借用大教室,一學期14周下來需負擔新台幣3萬多元。社長巫俊彥表示,幾乎沒有社團負擔得起。若社團活動的成本增加,學生參與社團的意願勢必降低,減少多元學習的機會。

 另外,校內團體對外舉辦的收費活動借用場地由原本免費,轉為以校外團體的五折收費。東吳心理營總召林昆源估計,光是借場地就必須支出新台幣20萬元,再加上保證金就需支出約新台幣45萬元,「我們本來就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但收費後收支根本無法打平。」

 東吳國際經營與貿易系系學會會長王朝頡質疑,場地使用費應已包含在學費內,學校此辦法無疑是二度收費,甚至變相不鼓勵社團發展。

 對於學生提出質疑,王淑芳在會中承諾,若平日晚間收費造成學生壓力,願意改成假日才收費。若同學願意,也將評估由社團同學擔任假日工讀生以取代工友加班的可能性。王淑芳表示,願意給同學時間規劃更好的替代辦法,不會貿然實行收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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