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 星期四

德州欲解校園持槍禁令 新法案引議

 【記者黃楀珽綜合報導】3月18日美國「德克薩斯州參議院(Texas Senate)」通過《11號法案(Texas Senate Bill 11, SB11)》,允許該州公立大學師生通過訓練、取得許可證後,合法攜槍入校。目前法案已送入「德州眾議院(Texa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審核,通過後將打破德州140多年來公立大學持槍的禁令,預計最快2016年1月實施。

 面對美國校園槍擊案頻傳,3月18日提出《11號法案》的德州參議員布萊恩.博德威爾(Brian.Birdwell),主張大學教師、學生與工作人員應具備自保能力,只要年滿21歲,且通過犯罪前科審查、射擊測驗取得許可證後,即可於「不暴露」的情況下在校園內攜帶槍枝。但許可範圍只涉及公立大學,私立大學則仍禁止攜槍入校。

 針對大學校園的槍枝管制,目前全美有20個州明令禁止校園內持槍;七個州允許;23個州則由各校自行決定。德州為全美人口第二多的大州,共有38所公立大學,學生人數超過50萬,而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UT)曾發生美國死傷人數第二慘重的大學槍擊案件,許多人認為允許持槍會增加校園危險,因此參院通過新法案後引發不少議論。

 「學生隱蔽攜槍組織(Students for Concealed Carry, SCC)」對法案表示支持,認為持槍是為了保障個人安全,能對罪犯產生有效的威嚇。然而,據《風傳媒》報導,德大校長麥克.雷文(William.McRaven)則強烈反對該法案,並表示若法案通過,將會使德州校園更不安全。德大學生會(University of Texas Student  Government,UTSG)副主席羅希特.曼達拉普(Rohit.Mandalapu)說:「我認為持槍入校會造成很大的安全問題,甚至會讓一些學生因此不敢來學校上課。學生會將繼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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