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95年大學生打工狀況調查報告,受訪的打工大學生中,有40.7%表示未享有任何保險。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民國96年發佈的新聞稿亦指出,多所大專院校以時薪新台幣70元至80元雇用工讀生,低於當時法定最低時薪新台幣95元,其中東南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更未替工讀生投保,打工大學生無奈大吃資方剝削之虧。
生活在學費高漲、重視軟實力的時代,大學生打工原因不外乎為了貼補家用、賺取生活費或吸取工作經驗等。然而,在尋找工讀機會,投入打工行列之前,大學生應了解工作單位背景,與雇主充分討論工作內容、時間、地點、福利等,確保公司無違反「勞動基準法」,保障自己的勞工權益。而若自身相關權益不幸遭到侵害,大學生也該懂得救濟管道,向校方或各地勞工局投訴,避免雇主不當剝削。
大學生藉由打工提早進入職場,除累積社會經驗,更要培養察覺企業聘僱制度、勞資問題的敏銳度,捍衛自身權益,讓付出的勞力「不廉價」,也為勞資兩方創造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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