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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延畢收雜費 標準難服眾專題三】加收合理? 學生反應不一

 如圖所示,25至29歲失業率較平均失業率高,反映社會新鮮人失業問題嚴重。西元2009年金融海嘯後,更讓此族群的失業率攀升至8.77% 的高峰。後雖下降,但仍維持在7% 左右,顯示整體就業環境仍使學生有「畢業即失業」的疑慮。在這樣的條件下,延畢率逐年攀升。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刊出的〈勿讓畢業的喜悅成為失業的恐懼〉一文提及,失業率不斷上升,會造成應屆畢業生心理的恐慌,甚至刻意延畢。
 近7年來,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比同在亞洲的日、韓都來得高。學生透過往年數據評估畢業時可能的就業情況,擔憂未來就業市場可能持續惡化,因此會選擇延畢,以等待更理想的就業市場。


 【記者林玲敏、蘇怡曲、許映嘉、林欣儀專題報導】面臨加收雜費,延畢生各有不同想法。因出國交換、計劃延畢的政大歐洲語文學系學生陳宗鶴表示,若會用相關資源可加收雜費,沒用還加收就不合理。他更指出,重點是不知道雜費包括哪些,「未來如需調漲,也必須讓大家知道漲在哪裡。」

 王淳認為,使用者付費還可接受,因為自己滿常使用學校資源,所以願意付雜費。林怡妏也表示,學校如果真的決定對延畢生加收雜費,會趁延畢多加善用學校資源。

 林穎君則認為,全額收取雜費並不合理,「如果按照比例收費,我還可以接受。」林琬瑜也對十學分以上要收全額學雜費相當感冒,她覺得延畢生大多都在上課,使用學校資源的機會相對不高。

 但政大中國文學系大五學生伍先恩認為對延畢生,收取雜費應以其使用校內資源的範圍作為收費標準,例如圖書館及系上少量雜費等合理收費。林偉則覺得大部分延畢生在學校時間不高,超過一定學分數再收雜費較合理。

 邱萬軒認為延畢學生基本上還是一般生,沒有所謂特殊身分的待遇,所以應該正常收費,而且太難定義有無使用學校資源以作為學費區分標準。也許有人都沒有使用學校資源,但還是應繳交學雜費,延畢生不應該有例外,雖然是否另外計算雜費有待商榷,但絕對不是因為延畢生比較少利用學校資源。

 政大財務管理系教授周行一表示,學費絕對不可能是一所大學的主要收入來源,除了政府補助外,建教合作、推廣教育、捐贈也是資金來源。他也提到「像路上鋪磁磚,維修成本很高,走在上面也很容易滑倒。」學校應以低維護成本的公共設施為主,勤於維護及環保也是維持資源的方法,不過對於學生抗議漲學雜費,周行一認為,同學也應有寬大的心胸,願意為自己的教育支付合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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