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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捍衛自身權益 校外租屋成課題二】校協助措施欠佳 外宿安全缺保障

 【副刊記者/黃鈞浩 劉翊怜 余聰傑】多數學生面臨租屋糾紛時,因擔心事情鬧大而忍氣吞聲。校方雖有協助措施,成效卻有限。

 曾發生租約糾紛、虎尾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學生許華倩表示,學生不懂相關租賃法律常被占便宜。她曾向房東要求更換較安全的門鎖,但房東卻表示房子所有權不歸房客,她們無權這樣做。
 
 碰到租屋糾紛,各校雖皆有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但校方處理態度消極,學生難得到實質幫助。馬維萱雖曾向學校反應問題,教官卻僅記錄,並請她自行尋求法扶諮詢,後續亦無任何追蹤。
 
 教育部99年推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賃居服務實施計畫」,以維護學生租屋安全。除幫助學生處理糾紛,導師或教官亦定期至外宿生租屋處,檢查安全措施,減少賃居意外。
 
 然而,劉宜茜認為校外訪視落實不佳。她說:「學期一開始班代叫大家填住址,說要校外訪視,但到現在也沒接到通知。」政治大學歷史系侯同學指出,教官雖指出不合格設施,如沒有灑水器、安全梯等,「但看一圈就走,也沒有要我們跟房東反應。」
 
 中正大學生活事務組員蕭育仁回應,校方每學期皆會發公文給各系所教官,調查外宿學生地址。學校並未強制執行校外訪視,導師與教官視需要自行安排。但目前因人力不足,且無專職人員負責,造成推行困難。
 
 大學生透過網路尋屋,然網路資訊不充分且可能有誤,賃居安全較無保障。政大、中興大學與世新大學等校建置安全租屋資訊網,通過認證的房屋方可登於學校網站。安全租屋平台立意雖好,但學生評價不一。
 
 政大會計所學生王鈺婷提到,校方租屋網更新緩慢,若面臨租屋潮難以負荷學生需求,「在學校網站上看到中意的房間,但去問的時候已經被租走了。」
 
 蕭育仁指出,部分房東不滿學校過度介入,配合意願低。他強調,校方、學生、房東三方應相互配合,才能有效改善平台資訊量不足的問題,提供學生安全外宿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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