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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捍衛自身權益 校外租屋成課題一】賃居糾紛多 契約房況出紕漏

 【副刊記者/黃鈞浩 劉翊怜 余聰傑】許多大學生因校內床位有限而外宿,租屋時卻常因沒經驗而遇上「惡房東」,或不熟悉租賃法律而使權益受損。校方雖提供相關協助,然成效不彰。碰上租屋糾紛,學生該如何自力救濟與尋求協助,儼然成為一大課題。

 「學校宿舍是大一優先住,大二以上年級要抽號碼才住得到。」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劉宜茜來自雲林,因校內床位有限,只好外宿。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民國103年統計,全國近1/430306人)大學生在校外租屋,其中則約有1/556344人)因未能申請到校內宿舍,才選擇租屋,卻可能因無租屋經驗,遇上糾紛。
  
 逢甲大學電子工程系學生莊凱文表示,大二後抽不到宿舍,搬到校外卻碰上惡房東,「先是不付修繕費,要退租時又不還押金。」他告上法院,訴訟長達半年,才拿回應得押金。

 學生在外租屋發生糾紛並非少數。輔仁大學歷史系學生馬維萱3月於PTT上「爆卦」,控訴房東詐欺、未依契約行事。事件登上新聞版面後,多位受害房客組成自救會,向該房東提起訴訟。
  
 馬維萱透過591租屋網找宿舍,因看到該房簡潔、乾淨,且可養寵物而租屋。沒想到簽約、繳完高達新台幣17費用後(一次付清一年房租、兩個月押金及其他零碎款項)搬進租屋處卻發現家具老舊破損,電費也非原定的一度4.5元,而是7元。

 除了房間狀況不如預期,大樓也因管線設計問題,導致浴室多次淹水、馬桶堵塞。馬維萱農曆年前要求房東修繕卻遭拒絕,「整個大過年和房東從除夕吵到初四。」她表示,合約上明訂房東應負修繕責任,房東卻「鬼打牆」不講理,要她先付錢才願意請人修理。目前她已打算提前解約退租。
 
 東華大學附近房東則看準陸客商機,將學生套房轉型為民宿,通知住宿學生遷離,據原住民族電視台報導,有近180位學生在6月後可能無宿舍可住。
 
 東華民族語言與傳播系學生李主音表示,現在租屋處包含她共有30餘名房客受影響,雖沒被房東要求立刻搬離,但短期內要找到租金合理、符合需求的房子仍有困難。


 東華學生事務處校安人員程勝利回應,自102年以來,已有37處租屋處房東停租給學生,學生可選擇的房間確實減少。他表示,19日已和附近房東開座談會,希望房東仍能租房給學生,但若房東有其他打算,校方也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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