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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社論】意見不「核」 應守言論自由

 近日反核意識的高漲,聲援反核的象徵物─黃絲帶,隨著學生的響應飄散大學校園內。清華大學的學生也在4月27日於校內掛上黃絲帶,隨即遭校方拆除,學生批評清大漠視與箝制言論自由。

 黃絲帶掀起的不只是與校方的對立,持不同意見的學生在批踢踢實業坊(PTT)上打起網路論戰,一派人認為絲帶代表對於反核議題的支持;另一派則認為實在沒必要把校園搞得像「辦喪事」,理應拆除這些不屬於校園的產物。

 在自由民主的社會架構下,將絲帶掛上去或拆除,都是言論自由的彰顯。司法院大法官根據「憲法」第11條對言論自由做出「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的解釋,這也讓任何人皆能以行動表達己願,督促國家成長。黃絲帶的出現或許正是反核人士想讓家園更好的一種言論表現。

 即便站在國家進步的立場出發,垂掛的黃絲帶仍須以校方訂定的規章審視。多數學校張貼海報或文宣品都得向活動組或相關行政層級申請並核可,否則校方便能自行移除。但如果言論自由還必須經過認可才能發布,那自由的名義何在?黃絲帶在校園的去留也因此難以妄下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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