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大的自由演講區分別為泰特學生中心廣場(Tate Student Center Plaza)與紀念館廣場(Memorial Hall Plaza),兩地僅開放平日早上8時至晚上9時,且佔地不到校園1%,其他地區若要舉行演講、遊行、抗議等活動,都需在48小時前提出申請。
喬大泰特學生中心(Tate Student Center)主任珍.戴維斯.巴罕(Jan Davis Barham)在聲明中表示,喬大是個注重言論自由的學校,但為確保同學活動不會破壞學校的安寧與環境,如阻礙車輛進出、干擾學生上課或破壞公物,才需要同學在事前申請。「正因為重視學生的言論自由,才需要透過事先申請的方式協調活動時間與地點,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供人行使言論自由。」巴罕補充。
「我們希望學校修改政策,而非讓學生越過重重阻礙後才有發言自由。」美國青年自由團1日針對學校政策提起訴訟,在新聞稿中指出,大學應該成為想法的集散地,鼓勵學生發表言論,而非把他們限制在不到1%的校園中。
「由學校訂定規則告訴我們是合理的言論自由,無異是侵犯學生發言權。」喬大學生威廉.王(William Wang)表示,言論自由是基本權利,學校設置自由演講區像是畫一個圈把抗議的人限制住,同學根本沒機會聽到他們聲音,看不到的人會因此忽略抗議,繼續過著看似平靜的生活。「權力階級定義了甚麼叫禮貌、理性與和平,但如果照著他們的規定走,抗議學生的聲音只會越來越小。」王補充。
公共事務處(Public Affairs)副處長湯姆.傑克森(Tom Jackson)解釋,我們的確會衡量言論自由的限度,但學生抗議的次數並沒有因此政策減少,大部份的申請都有得到許可。「曾有許多同學投訴突發的破壞性抗議活動,我們相信我們有這麼做的必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對這則新聞有什麼想法嗎?一起來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