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沸沸揚揚,北大法律系系學會也對此特別公開聲明,贊助廠商為合辦校系共同決定,且贊助廠商與贈禮並未違背法律、合約,因此予以尊重。然而,聲明最末卻也不免補上一句「造成觀感不佳致上最高歉意」,像個唯唯諾諾認錯的無辜者。事實上,贈送指險套何錯之有?
首先,若說指險套引人遐思,那麼舉辦於夜店的聖誕舞會豈不更是罪魁禍首?試想那燈光明滅閃爍,音樂撼天震地,調酒與香菸冷冷熱熱通過嘴唇,夜店這聲色場所本身就是慾望的大本營了,哪裡還需要多個指險套鼓勵眾人「你現在應當快樂一下」?亦即,指險套發放與否,與做愛、約炮、撿屍等事發生與否,毫無關聯。無論舞會贈禮是指險套一盒或紙手帕一包,舞會後會上床的人就是會上床,不會上床的人,也不會因為白白浪費了免錢的指險套而覺得好可惜、好想試用看看吧。
再者,即使發放指險套當真具有激發情慾之效,兩情相悅的男男女女,多了這層防護措施豈不更好?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的青年十大死因,民國101年愛滋病登上第十名,102年則為第11名,且至今年11月止,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中「15至24歲族群」已累積達5820人,佔全體逾兩成,多因危險性行為所致。衛道人士抨擊學生舞會贈送指險套之際,不妨細思指險套、保險套發明的初衷,乃是為讓親密伴侶享受安全衛生的魚水之歡。《禮記》有云:「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倘若有人認為健康的性愛將招致負面觀感,只怕那人還需要向千年前的老祖宗討教一番,將觀念更新更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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