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記者/王劭文、黃威凱、顏紹裘】水上救生於97年正式納入全民運,因全民運提供高額獎金,水上救生又以游泳為基礎,游泳選手紛紛投入水上救生。然而,目前台灣僅有兩場全國性賽事,選手並無太多參賽機會,因此產生「游泳為主,救生為輔」的現象,專攻水上救生的選手人數較少。
水上救生選手、中國文化大學運動教練所薛淳方分析,國內選手仍較重視游泳相關賽事,但因全民運恰處於游泳賽事的空檔期,獎金也足以吸引選手,訓練救生技巧大多以賽前集訓為主,不會佔用太多練習時間,讓游泳兼水上救生選手具一定優勢。
「國內救生比賽不多,很少選手會專攻救生,大部份重心都擺在游泳。」台中教育大學體育系余泓麟認為,救生比賽尚未普及是因在台灣對比賽和器材深入了解的教練不多,難以提供選手有效的訓練。他說:「希望有更多的比賽!一年兩場都是大比賽,不允許失手,更沒辦法利用小比賽增加經驗。」
就讀勤益科技大學休閒產業管理系的水上救生選手張昀生則認為,賽事少並非水上救生無法廣泛普及的唯一原因,「我非專攻水上救生,所以賽事密度對我來說剛好。如果政府願意幫忙,會希望補助器材。」他解釋,器材費用高昂,使用一定時間後也會損壞。因此,選手受限於器材需求。
陳光明表示,水上救生協會現在無法自力舉辦比賽,經費來源只剩下報考救生員執照所繳交的費用,幾乎入不敷出。協會人員甚至長期在非上班時間自力舉辦救生教學、宣傳,也不額外收費。另外,他也說明,辦一場水上救生比賽難度遠高於游泳比賽,除需大量人力和器具支援,也須注意許多細節,「假人放置的地點、選手帶回來時口鼻有無落入水面、魚雷浮標有無拖落,一個環節都不可以疏忽!」
「為什麼政府要把海域『圍』起來?」鍾文賢說。陳光明則認為,台灣若想和其他水上活動興盛的國家比肩,政府必須協助改善海岸環境,開放更多海域給公眾使用,同時願意補助水上救生以加強救生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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