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現兩則歐陽妮妮的報導,先是在外套口袋發現新台幣200元,後來將其捐給花蓮門諾醫院,並在網路上流傳。
歐陽妮妮發現新台幣200元成為新聞主角,她父母雖是名人,但以她個人知名度與日常瑣事,並沒有新聞應具備的特殊性,且對大眾來說根本毫無影響。
經該新聞在網路上瘋狂轉帖後,後續報導則利用其創造的話題性,獲得大量關注。以首則新聞的熱度延燒,讓後續報導成為焦點。而這兩則並不具備新聞性,其價值是記者賦予的,意即沒有新聞價值。
這原先並非新聞的事件,透過記者報導成了「新聞」,再藉網路為歐陽妮妮提升人氣,也間接幫醫院宣傳。記者善於掌握網路市場,只要話題夠瞎,就能創造流通率。因此,憑著荒唐的報導及便捷的網路分享,就迅速被廣泛閱讀。
但記者在產製新聞時,是否應該以服務社會為目的?為社會監察環境與政府、提供不同視野及替人民發聲等,而非只是為了報導而報導。也不是依靠點閱率來支撐一則新聞,應該是由新聞本身的重要性、資訊性來提高點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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