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警察家屬、學生與民眾到立法院前抬棺抗議,高喊「支持警察工會、捍衛警察勞動權」等口號,聲援學生也高舉抗議標語與布條,盼望政府正視警察勞動條件問題。 圖╱台灣大學勞工社社員許哲韡提供 |
警眷與聲援學生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擺放棺材、靈骨塔和花籃等,並放上警帽,象徵對基層員警的哀悼,學生也高舉抗議標語,高呼口號。抗議發起人、警生會會長楊太太(化名)表示,全國警力不足,上班時數長又不固定,加上各種績效壓力,進而出現警察過勞情形。
根據「警察執勤條例」規定,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8小時為原則,單位主管可視治安狀況延長其執勤時間2到4小時。但若以每日工作12小時、一週5日換算,每週工時約60小時,遠超過「勞動基準法」平均每週42小時的工時上限規定。
除主辦業務外,警察也須協辦許多其他單位的工作如調查戶口、查緝外勞等。楊太太表示,警察協辦業務量大且列入績效計算中,帶給警察過重的負擔。到場抗議的桃園縣龜山分局大林派出所員警蕭湘瀚也表示,警察專業是維護治安與交通,協辦業務過多,造成警察過勞。
每年約有1300位警察專科學校學生進入警界工作,對基層警察嚴苛的勞動條件,警專林姓學生說:「警察生活日夜顛倒,加上長時間的工作,擔心身體難以負擔。」
除基本的勞動權保障,聲援學生希望警察能有拒絕不合理命令的權利。台灣大學勞工社成員許哲韡說:「曾見過社運現場含著淚抬學生的警察,被學生罵到哭的警察也看過很多。」他也表示,警察沒有選擇勤務的權利,唯有組織工會才能有和上級協商的機會。台大哲學系學生洪崇晏表示,若警察能組織工會,除能維護其自身勞動權益,也可避免執行過當、違背良心的命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對這則新聞有什麼想法嗎?一起來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