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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政大降助學金 研究生爭法律保障



為反對學雜費調漲及助學金刪減,數名政治大學與各校聲援學生3月29日在政大行政大樓前舉起抗議標語,表達不願被校方剝皮的訴求。圖/潘雅琪攝
 【記者范嘉軒、杜長耘台北報導】政治大學於3月29日下午召開校務基金委員會議,決議研究生助學金的調整幅度。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聯合其他社團在上午,於政大行政大樓前,抗議學校單方決定調降助學金。

 對此議案,政大勞動權益促進會聯合其他社團聲明,希望學校成立「助學金及學雜費調整審議委員會」。研究生學會會長孫家偉提出校方應重新討論「刪減助學金」案。但校方回應,此訴求應向校務會議提出,且重新審議行政成本過高,恐難中斷。

 會議上決議將研究生助學金減少新台幣555萬4000元。政大校務基金委員會秘書徐聯恩說明,因今年學校財務吃緊,加上助學金佔研究生學雜費的比率高達50%,多於大學部的8%,政大學務長朱美麗亦指出,研究生有較多機會獲得研究資助,因此調整幅度較大。

 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代表林益志表示,研究生以勞力換取的助學金,實際上就是工讀金的性質,與校方應為勞雇關係。政大學生會會長葉茂盛說明,學校未替領助學金的學生加保健保,學生收入被認定為「非屬投保單位領取之薪資所得」,校方因此須繳納2%的「補充保費」,間接承認助學金就是工資,受勞基法保障。

 根據政大學務處100學年度的統計,高達77%的研究生領取助學金,學校調降助學金將對大多數研究生造成影響。政大會計所學生楊珮吟說:「並不知道政大要刪減,學校有向研究生說明的必要。」政大歷史所學生徐維里表示,他的主要收入來源即為助學金,倘若時數減少,「那就得喝西北風了。」

 徐聯恩回應,這兩項經費當初設的意義就不同,助學金是幫助學生在做研究與教學助理時學習到經驗,與以勞力換取的工讀金有差別。學校每年會撥部份的經費到各系作為助學金,由各系所自行分配。若學生認為刪減助學金將造成勞力與薪資不對等,應向各系所反應,由系所調整。

 早在3月23日,台灣大學工會及台大研究生協會便曾抗議校方刪減助學金。去年底台大將「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改為「獎勵金實施辦法」,雖擴大申請資格並增加人數,但從學雜費撥出的獎勵金總額卻因「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經費取消而縮減,造成部分系所學生時薪不到新台幣75元。面對學生要求獎勵金按照最低薪資供給,台大校方同樣以「獎勵金非工資」的理由反駁。台大工會幹部林必修表示應一同正視此議題,否則全台大專院生最終皆會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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