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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越南教育新法條 擬除學位工廠

 【記者沈竑名綜合報導】越南政府頒布新法令,要求在越南發展的國際教育機構提高投資金額、師生比、教師教學經驗等。這些海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品質普遍不良,政府訂定此新法令以提高教育水準。

 西元2007年越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開放海外教育產業在越南發展。在此新法令頒布前,七間來自新加坡、澳洲、法國的海外教育機構遭受政府處分。來自新加坡的萊佛斯國際學院因為多次違反規定,在今年3月遭政府勒令停業。ILA教育中心和ERC教育中心由於違法招募學生修習學位,遭到政府罰款。政府指出,這些機構違背規定、濫發文憑,甚至成為「學位工廠」。

 根據新法令,教育機構在越南須投資至少3000億越盾(約新台幣4.1億元),且至少投資每位學生1億5000萬越盾(約新台幣20.8萬元)。師生比亦須符合規定,在科學、工程、科技等領域的師生比不能高於1:15,在社會科學、人文、經濟、商業等領域應為1:25。同時,新法令要求外籍講師的教學經驗須超過五年。

 越南國際貿易大學企業管理系學生單努嚴表示,教育部對迅速增加的教育機構管理不當,缺乏妥善的管理機制。他說明,有些海外大學與國內大學合作開設「跨國界課程」,但其中不乏品質低落的課程,甚至合作的海外大學根本不存在。此外,有些教育機構因為營運不善而突然倒閉,學生權益受損問題仍待解決。他補充,此新法令生效後,應能改善課程品質及招生手法,學生能夠得到更正確的教育與資訊。

 政治大學亞太研究英語碩博學程主任關秉寅指出,越南改革開放後人民對教育的期待日益高漲,但越南各級教育的數量與品質皆不足,此新法令的目的顯而易見。

 政大外交系學生蘇靖淯在越南求學16年,她表示,越南人民對英文漸趨重視,越來越多海外機構在越南設立全英語教學的高中和大學。她解釋,越南學生英語補習蔚為風潮,這些海外機構提供的英語教育品質不佳卻收費高昂,此新法令的施行期待可以改善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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